和平区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成立以来取得实效 教家长学会“依法带娃”
.天津北方网讯:“和检察官沟通后,我意识到跟孩子之间产生的这些矛盾,不少问题出在我身上,真的要谢谢指导工作站,谢谢咱们的检察官。”这是一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父亲,在和平区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接受指导后,发自内心的感慨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.首发指导令
.2022年8月,和平区检察院与区妇联、区机关工委共同签署《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并成立和平区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。这是全市检察系统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。“这是我院主动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举措,也是本市检察机关推动家庭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的又一积极尝试。”和平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.和平区检察院制发的全市检察系统首份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,对象是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。
.在该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中,检察官了解到16岁的小坤(化名)自幼父母离异,其跟随父亲生活,父亲因忙于生计,对小坤的关心少之又少。小坤从最开始的无故辍学、夜不归宿,发展到参与打架斗殴。对于孩子的变化,父亲疏于管教和引导,小坤逐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。
.根据案件事实以及小坤的实际情况,和平区检察院在对其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,针对其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,责令作为监护人的小坤父亲接受家庭教育指导。检察官邀请专业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对小坤的父亲进行面对面辅导。经过系列指导,小坤的父亲认识到了陪伴与关爱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,父子之间的关系开始变得和谐、亲近,小坤的人生道路也重新走上了正轨。
.守护受害人
.16岁的小林(化名)是一起强奸案中的受害人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,和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了解到,小林自幼与父亲共同生活。15岁那年,因琐事与家人产生矛盾后,小林离家独自外出打工,此后与家人几乎不再联系。案发当天,小林是在醉酒后不幸遭受侵害的。
.针对监护人对未成年被害人未尽监护职责的行为,和平区检察院制发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,责令小林的父亲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,并多次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。在专业老师的帮助下,小林的父亲逐渐意识到自己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的问题,学会了换位思考,开始用心倾听孩子的心声,尊重孩子的兴趣爱好,父女间的关系得到了极大改善。结案后,小林的父亲多次对检察院表达了感激之情,由衷感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提供的帮助。
.修复亲子关系
.“不提作业母慈子孝,辅导作业鸡飞狗跳”,这是不少家长辅导孩子学习时的真实写照。在和平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,犯罪嫌疑人杨某(化名)在辅导孩子学业过程中情绪失控,将孩子摔伤。检察官详细了解家庭背景后发现,孩子的父亲长期外出打工,母亲杨某一个人抚养孩子,家庭条件较为困难,生活压力较大。杨某自身文化程度不高,辅导孩子学习本就较为吃力,而如此费力依旧教不会孩子,这让她感到崩溃。
.考虑到涉案双方的特殊关系和案件的特殊情况,检察官在制发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的同时,委托专业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对杨某进行了多次辅导,同时加强对孩子的心理疏导。在检察官的努力下,杨某和孩子间恢复了和谐正常的亲子关系。“检察官的帮助挽救了我们的家庭。”杨某动情地说。
.“下一步,我院将继续加强与区妇联、区机关工委的协调配合,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职能作用,及时发现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,有针对性地督促和引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改正教育指导方式,正确履行监护职责。”和平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院将逐步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模式,力求形成可复制的经验、模式,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水平向高水平迈进。(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)